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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张云起先生、独立董事肖国亮先生、独立董事崔少华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兰培宝先生因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侯旭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陈海先生、副总经理闫久江先生、副总经理郭以冬女士、财务总监王磊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国涛、侯家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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