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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0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4日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人靖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连玉、郑伟力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山瑞生安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瑞生安泰”。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中山瑞生安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依法承继中山瑞生安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43,033.94万元募投项目建设费用及546.94万元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3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2.45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经营类授信368.5亿元,项目类授信33.9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5日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连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1996年任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规划处项目负责人;1996年至1999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计划司水电处主任科员;1999年至2002年任原国家电力公司战略规划部规划处副处长;2002年至2006年任中国国电集团计划发展部项目前期处处长;2004年至2005年任中国国电集团中山燃气发电项目筹建处主任;2005年至2007年任中国国电集团中山燃气发电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核电办副主任;2006年至2008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2006年至2009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4年3月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核电办主任,计划部副主任;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主任;2015年9月至2017年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部主任。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联席运营官。

  2、郑伟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3月至1990年8月任武警贵州总队战士;1990年9月至1992年5月任武警特警学院学员;1992年6月至2001年5月任武警总部政治部干事;2001年6月至2016年5月先后任武警特警学院教导员、副大队长、政治委员;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自主择业;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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