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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睿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9011)自2020年3月2日起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3月5日起,在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华南)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二)中信证券(华南)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中信证券(华南)网站:www.gzs.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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