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东方财富证券决定自2020年3月5日起新增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转换、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
注:1、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处于封闭期,自上述基金进入开放期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相关业务。
2、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暂停申购(含定投)业务状态,自该基金恢复相关业务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进行办理。
3、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的目标日期指2040年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目标日期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请投资者做好资金安排。
4、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最低金额限制,转换、赎回最低份额限制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如东方财富证券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具体规定。
5、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转换业务,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东方财富证券活动公告为准。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同一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3、若涉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4、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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