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C69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7,693.38万元、36,342.64万元、42,058.59万元和46,412.3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为21,619.15万元、26,061.08万元、34,449.87万元、41,340.93万元,各期末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07%、71.71%、81.91%及89.07%。公司总体负债总额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074.23万元、10,281.57万元、7,608.72万元和5,071.4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93%、28.29%、18.09%和10.93%。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系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经营情况相符,具有较强的整体偿债能力。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稳定,体现出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2019年3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导致2019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8年末相比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注:2019年1-9月数据已年化处理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31次、7.39次、6.71次和6.45次,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6、5.96、6.26和6.15,存货周转率水平保持较为稳定的水平。2017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2016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而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原值未同比例增长。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9,277.57万元、141,019.39万元、170,105.05万元、150,446.74万元,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582.28万元、8,154.20万元、13,137.75万元和10,764.60万元,盈利水平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实施条件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五)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如下:

  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发行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经公司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166,591,604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98.2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七)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于2019年3月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年。发行人最近一年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一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0.43%,发行人现金分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的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发行人最近三年具体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