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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分批使用。

  (三)、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

  (六)、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资金的进展及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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