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3月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日。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顶层大会议室。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9,979,8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926,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8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邀请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延长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37,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1%;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190%;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答邦彪、温天相。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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