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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35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76.03万元。

  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为公司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刘瑞元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227.06万元;向金瑞水泥采购石粉224.73万元;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5.88万元;接受酒店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9.84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5,227.92万元,负债总额:4,442.98万元,所有者权益784.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朱万昌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12,556.36万元,负债总额5,800.26万元,所有者权益6,756.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年05月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2,206.64万元,负债总额12,923.42万元,所有者权益19,283.2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0年3月4日,关联交易各方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购销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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