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9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贺正刚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8.84%股份的股东贺正刚在2020年3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3.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3.2《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审计、评估基准日
(4)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5)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6)发行股份的类型、面值及上市地点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8)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9)股份发行数量
(10)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11)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安排
(12)过渡期内损益的归属及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3)人员安置
(14)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15)利润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
(16)超额业绩奖励
(17)决议的有效期
3.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4《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3.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3.7《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3.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3.9《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人员承诺的议案》
3.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3.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3.1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议案》
3.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分别于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7日和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披露。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2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5幢3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9日
至2020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7日、2020年2月28日和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17、19、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7、19、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7、19、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李颖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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