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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数额。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注: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A股股票的股份数额。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人;

  董事长王大雄先生、执行董事徐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奚治月女士、Graeme Jack先生、陆建忠先生、张卫华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红军先生、郝文义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00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目的和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与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与行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激励收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与行权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实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殊情况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变更、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目的和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与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与行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激励收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与行权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实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殊情况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变更、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目的和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与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与行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激励收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与行权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议案名称:股票期权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实行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2议案名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特殊情况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3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变更、终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4议案名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相关议案分别经出席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属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耿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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