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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2019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00号);2017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正视问题、有错必究、如实披露,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及其他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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