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 A 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47,242.01万元、2,757.90万元、0.09万元。截止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产能需要,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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