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方之一: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被担保方之二: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动力”);
被担保方之三: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工程”)。
本次担保总金额:1、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0.8亿元;
2、为香江云动力提供担保0.1亿元;
3、为香江系统工程提供担保0.1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3.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就香江科技、香江云动力、香江系统工程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为1亿元,其中: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0.8亿元、为香江云动力提供担保0.1亿元、为香江系统工程提供担保0.1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2亿元,未超过提供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9-06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3、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1T9323XA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徐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09日
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江苏银行就被担保方为香江科技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捌仟万整
(3)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在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2、公司与江苏银行就被担保方为香江云动力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仟万整
(3)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在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3、公司与江苏银行就被担保方为香江系统工程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仟万整
(3)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在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2亿元人民币,占本次授信额度36.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9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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