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重要条款相关内容将在监管核准后生效(详见公司2019年12月6日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监管机构通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据此,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工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3月)》与本公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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