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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0年3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财会[2017]22号)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政策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制度。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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