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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219,754.75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97.5475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219,754.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17.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37.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575.47万元。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3日13:30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会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13楼利欧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利欧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 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宋且未

  联系电话:021-60158601

  传    真:021-60158602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13楼

  邮    编:20006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时止。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100元债券张数: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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