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7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合作项目框架协议》,计划利用自筹资金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设立公司并实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确定以控股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汇化工”)为投资主体通过自筹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工”),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乡;注册资本:30,000万元。锦兴化工登记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2020年3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工产品生产【对位酯、H酸、吐氏酸、1.5酸、间双、磺化对位酯、K酸、J酸、还原物、环保型高档分散染料、亚硫酸纳、硫酸钠、亚硫酸氢铵、98%硫酸、65%发烟硫酸、氯磺酸、盐酸、稀醋酸(50%)、稀硫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认缴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上述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锦兴化工相关建设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中西部能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同时提升公司主要中间体自主供货能力,降低了因上游行业原料供需及价格变化所带来负面影响;另外通过增加产品品类,逐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锦兴化工未来可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相关建设项目尚需履行必要的政府审批程序,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性质为全资,需要纳入合并报表。由于处于设立准备阶段,锦兴化工成立后相关建设项目还需政府部门审批,项目报批到达产还需要一个过程,估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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