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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三个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12月;“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 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1 年12月;“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 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年12月。除建设期限作出延期外,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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