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以下简称“美国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以下简称“美西公司”)与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北京时间2019年11月7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开庭。相关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以来定期报告相关章节及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和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亿元)。本次判决结果与陪审团裁决结果一致,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中针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约53.34亿元,本次判决暂不会导致新的业绩变动,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针对本次判决,公司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2-3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