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进度,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贷款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如需增加担保措施时,将由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鑫正担保公司将按保费费率1%收取担保费,并与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贷款金额为140,378.29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