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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在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协商一致,自2020年3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植信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植信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3月1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投资者可通过植信基金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植信基金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植信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植信基金开放认购、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植信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将同时在植信基金开通上述基金(不包括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如下:

  (一)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二)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植信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三)扣款日期

  投资者可与植信基金约定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植信基金的规定。

  (四)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植信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植信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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