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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按照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9日,公司已将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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