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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杨长利先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3月3日,张善明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长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有关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杨长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时同意,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杨长利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有关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杨长利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那希志、胡裔光和萧伟强先生对杨长利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其个人履历,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推荐杨长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

  在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

  附件: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担任国营405厂副厂长,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相继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2020年1月至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于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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