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得壹五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0 年 3 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国投的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它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新五丰投资价值的判断及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处置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新五丰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所持新五丰股票(在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6月2日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数量及比例
2020年3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新五丰1000股,占新五丰股份总额的0.0001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五丰32632800股,占新五丰总股本的4.9998%,该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新五丰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0 年3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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