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5日、3月6日、3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为造纸企业,产品主要为包装纸和生活用纸,公司目前开展口罩的生产业务,并非公司主营业务;因疫情影响,口罩主要是政府采购,该业务的规模和可持续性受疫情变化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公司生产线量产后对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影响较小。目前,公司投建的口罩生产线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用口罩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 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股股份被相关法院三次冻结。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亿元到-6.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3月5日、3月6日、3月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
(二)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近日关注到有媒体发布了有关公司投建医用防护口罩生产线的相关报道。目前,公司投建的口罩生产线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用口罩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5日、3月6日、3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目前公司市净率为2.54,同行业可比公司股票平均市净率为1.85;目前公司市净率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请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公司主要从事纸品及纸浆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包装纸、生活用纸和特种纸,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实质变化;经营处于亏损状态。公司预计2019年度公司业绩亏损6.3亿元到6.8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三)媒体报道的风险提示
公司为造纸企业,产品主要为包装纸和生活用纸,公司目前开展口罩的生产业务,并非公司主营业务;因疫情影响,口罩主要是政府采购,该业务的规模和可持续性受疫情变化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公司生产线量产后对公司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影响较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目前,公司投建的口罩生产线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用口罩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四)公司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及相关事项
2019年4月4日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768,870,054股股份被相关法院三次冻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临2019-051、临时2019-061)。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亿元到-6.8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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