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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3 月 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54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5,9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39,699.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人民币。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1、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7,038.03万元投入“购买6 架 CRJ900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机项目”、“购买一架 CRJ900 型飞机”和“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8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上述议案权限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已将“购买一架CRJ900型飞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6.0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另一募投项目“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和3台发动机”。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作为发动机款支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69,114.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02.22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三) 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与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审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东兴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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