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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恒润光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恒润光电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向远东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融资额度以远东租赁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办理上述融资租赁担保相关的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远东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1年09月13日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5、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6、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承租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即恒润光电将租赁物出售给远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恒润光电按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远东租赁,租赁期届满及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正常回购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恒润光电。

  截止本公告日,融资租赁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所有权转让协议》、《保证合同》等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恒润光电与远东租赁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1、恒润光电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补充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恒润光电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87,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23%;子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3%。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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