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填补措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鸿达兴业集团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鸿达兴业集团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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