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号)核准,公司2019年7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62.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20,347,826.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1,652,173.4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1070号的验资报告。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13,000.00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13,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1,131,965,173.44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501,680.72元,其中:2019年7月31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4,892,800.38元,此部分预先投入的资金已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000,000.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进项税534,905.66元;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6,073,974.68 元;上述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06,501,680.7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5,463,492.72元,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35,934,880.1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471,387.44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金额、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印花税尚未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4,625,531.77元为含税金额,其中进项税为534,905.6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账户号:98840076801900000779为银行内部账户,主要用途为活期存款区分,享受通知存款利率,与98840078801000001385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直接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账户号:98840076801300000780为银行内部账户,主要用途为活期存款区分,享受通知存款利率,与98840078801600001375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直接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4,892,800.38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9年8月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9]32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4,892,800.38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将34,892,800.38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2019 年8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2019年8月7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乐鑫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乐鑫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乐鑫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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