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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先生、郭轶娟女士对议案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苍穹1号单一资金信托未参加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律师、傅肖宁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宋都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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