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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泽新能”)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9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712,341股,每股发行价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4,077,549.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5,280,471.6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98,797,077.9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14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7YCA10408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8,797,077.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6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每股发行价3.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97.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87,830.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9YCMCS1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4,481,9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益额为41,896.2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896.2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4日和8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404858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43786228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8,797,077.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保荐机构转入数已扣除保荐承销费。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6363003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609436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659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兰考熙和,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003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464,481,900.00元,余额为41,896.27元(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的差额为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登记费491,100.00元。

  注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尚结余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1,896.2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风电场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300MW风电项目的自筹资金93,147,894元。2017年8月9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22,571,319.60元。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运维费用、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及融资租赁的相关费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12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办理完毕。

  2018年11月8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月1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剩余的4,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的计算指标是营业收入,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经逐项对照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三月十日

  附件1-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件1-2: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兰考兰熙50MW风电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上述三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附件2-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1]:产能利用率为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末实际发电量与按预期发电量(折算)之比。嘉泽三风场150MW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末发电共计31个月;嘉泽四风场150MW于2018年5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发电共计19个月,按此期间折算预期发电量约12.50亿度,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嘉泽三风场、嘉泽四风场共计结算电量14.70亿度,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17.56%。

  注[2]: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的计算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原预期收入考虑了客观因素的影响,由于2017年以来该因素影响程度减弱,故发电量超预期完成,产生的经济效益较预期好。

  附件2-2: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注:上述三个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上述三个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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