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发改委”)下发的《云南省发改委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转发的《云南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现将本次阶段性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调整情况
1、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文的相关要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的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月至3月的用电按照目录电价标准(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0%结算。
政策执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2、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文的相关要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0至6月30日。
政策执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对于云南省9折政策与国家95折政策有重叠的用户,2-3月先执行云南省9折政策,4-6月再执行国家95折政策。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上述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1150万元。该测算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备查文件: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
2、《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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