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经事后审核,该公告中“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2020年12月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3,286.094.49元,其中:盛洋科技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412,035.22元;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275,709.84元;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 r.l.(以下简称“FTA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598,349.43元。
更正后:2019年12月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洋科技”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3,286,094.49元,其中:盛洋科技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412,035.22元;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275,709.84元;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 r.l.(以下简称“FTA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598,349.43元。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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