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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新能源”)于2020年3月11日与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签署了《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与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安徽奇露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协议约定双方就合资成立新能源PACK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奇瑞占51%,露笑新能源占49%,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08936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必仁

  注册资本:7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4日

  经营期限:2001年5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底盘、重型、中型、轻型汽车、乘用车、面包车系列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总成、汽车辅助材料销售;汽车技术咨询;车辆改装、集装箱及方舱制造;医疗器械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奇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露笑科技合资设立了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开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奇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各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四、成立合资公司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乙方: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设立合资公司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出资设立新能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合资公司名称为:安徽奇露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名称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3)合资公司的住所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具体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确认。

  (4)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资公司经营目的、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经营目的:依托甲乙双方资金、技术、管理模式、市场等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产品市场化应用,追求绿色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用车辆牵引蓄电池系统和模块,汽车、船舶零部件及配件、模具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蓄电池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确认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

  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 %;

  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4、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工商登记中在合资公司中的认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5、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推动合资公司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协助合资公司获得和维持合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必要授权、许可和批准;

  甲方协助合资公司就合资公司业务经营事宜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络,并向合资公司协助提供经营所需的场地;

  甲方积极提供其市场及大客户资源给合资公司使用,推动合资公司产品销售和运营,主要负责产品销售工作;

  甲方负责芜湖政府资金支持,以及在引入外部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支持;

  办理合资公司请求的其他事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协助合资公司获得和维持合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必要授权、许可和批准;

  乙方协助合资公司完成合资公司所需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完成合资公司经营场地工厂布局规划及建设,配合完成合资公司人员、客户、订单落实工作;

  如因合资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乙方按照届时工商登记的出资比例为合资公司的产品销售、运营提供担保支持,具体以甲方、乙方、合资公司及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乙方提供其市场及大客户资源给合资公司使用,推动合资公司产品销售和运营;

  乙方负责外部资源支持,以及在引入外部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支持;

  办理合资公司请求的其他事项。

  五、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依托甲乙双方资金、技术、管理模式、市场等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产品市场化应用,追求绿色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合资公司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提升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动力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政策环境、技术、市场开拓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存在管理团队磨合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与露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安徽奇露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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