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11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分别对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判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公司将以协议签署日时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并据此将担保的实际发生额计入已预计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
担保金额: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审批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3,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42,140万元;因收购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相应增加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连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442,14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09.7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一笔逾期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逾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正在督促山东凯仕利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逾期银行贷款。另外,公司通过由安丘市潍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潍坊振祥原控股股东李凯将其持有的潍坊振祥30%股权质押给公司等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因收购潍坊振祥产生的对外担保损失风险。综上,本次对外担保逾期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说明:1、公司对蓬莱富龙肉食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40%,虽持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依据为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成员中超过半数为公司委派,对被投资单位能够施行有效控制。
2、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目前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