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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7)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8)。经核查,上述公告中的第二项议案决议存在相同的数字录入错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更正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重庆兴投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除上述更正外,《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公司今后将加强公告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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