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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公司已回购股10,770,791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9,735,843.7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5,695,834.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公司已回购10,770,791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7,715,366股,已回购股份10,770,791股,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476,944,57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743,363.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11%。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0,770,79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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