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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14%股份的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作为合计持有公司7.14%股份的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提出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以下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再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提议公司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项目成员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均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及项目组成员信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2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4日

  至2020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5项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提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提案是由持股7.14%的股东广东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临时增加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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