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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081,376.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578.21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8,961,798.6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7,123,194.9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084,993.5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8,14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62,8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4.2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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