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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艾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艾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艾莉女士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艾莉,女,汉族。1974年生,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吉林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长春光机所电子印刷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任助理工程师。2001年6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光电事业部的技术开发部助理工程师、产品研发部工程师、产品研发部副经理等职务。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任公司产品研发部部门经理、工程师; 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研发中心主任、任高级工程师。艾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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