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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桂添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5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6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内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你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日前获悉,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提问时,确认上述信息属实。当晚,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上述谣言。

  你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你公司应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和控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内容

  于桂添:

  2019年11月1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关于“日前获悉,央行数字货币工作组在上海会晤了中装建设区块链负责人、上海玳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方玉书,就数字货币在建筑装饰领域的研发、接入和测试进行了深入沟通。中装建设和玳鸽信息有可能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的第一批入链数据”的提问时,确认上述信息属实。当晚,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上述谣言。

  中装建设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董秘,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的复核和控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整改措施

  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于桂添等相关人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坚决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后续将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5号)

  2、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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