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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2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的通知,苏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苏同先生于2020年3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50,000股,增持平均价格为25.34元/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增持前,苏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5,80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本次增持完成后,苏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6,05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9%。苏同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1,864,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计划在未来6月内(自2020年3月1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计算)继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苏同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为苏同先生的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苏同先生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苏同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苏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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