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04,645,071.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40,830,513.1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4,083,051.31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6,747,461.79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36,404,797.83元(期初未分配利润490,718,097.98元扣减2019年度支付的现金红利254,313,300.1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3,152,259.62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9,355,783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8,340,068股,即1,211,015,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254,313,300.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合并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9,841,441.22元,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394,154,741.37元,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4,645,071.47元的32.72%。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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