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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签订《延期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2020年2月12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部分医药商业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协调各方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经本次重组各方一致同意,公司与重庆医药于2020年3月13日签订了《延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延长审计及评估机构出具审计及评估报告的时间和《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有效期。

  三、《延期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相关期限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第二条第2.2款约定“乙方应促使审计及评估机构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审计评估工作”,现双方同意将乙方促使审计及评估机构出具审计及评估报告时间延长两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5月15日。

  2、《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第五条约定“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60】日为本协议有效期。”现双方同意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有效期延长【60】天,即延长至2020年6月11日。

  (二)除本补充协议明确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之外,《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延期补充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的筹划及尽职调查阶段,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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