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授信的背景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总计不超过29.60亿元的综合授信,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9-013)和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公司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0.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上述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注: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等,应根据抵押、担保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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