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事项紧急,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3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独立董事王晓先、苗应建、陈本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施新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董事会目前空缺一席,经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提名,公司同意选举施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施新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31日14:30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个人简历
施新华,中国公民,男,1980年4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2015年至今,在上海捷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施新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施新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施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施新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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