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1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2017年1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80,970,000.00元(已扣除承销机构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700,000.00元),并于2017年1月23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5727289041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80,970,000.00元;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42972891402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00,000,000.00元;③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账号为5013100058677342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9,950,000.00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371,0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6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于2017年2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其中: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效益,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131.05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将该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1,014.88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上述合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为2,145.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06.60万元,利息39.33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5.6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重大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26号),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362.00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数据取自《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10.项目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注3: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举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发展潜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关于投资项目效益情况的具体说明:

  宝山数据中心项目承诺效益:假设10年经营期,本项目达产年产值预计可达1.64亿元,年均净利润3,447万元/年,净利润率22%,投资收益率(IRR)15.23%,财务净现值(ic=10%)6,073.47万元,投资回收期5.11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建设完毕,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建设完毕。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97%、95.74%和90.16%。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产值(不含税)分别为15,069.33万元、15,455.62万元和14,584.7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69.34万元、4,405.05万元和4,456.42万元,净利润率分别为25.68%、28.50%和30.56%。项目达产后已达到预计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一方面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负债比率,提高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企业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承诺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证券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十、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2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

  经公司 2018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结余1,131.05 万元(含利息24.45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28,893.40万元用于宝山数据中心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宝山数据中心项目28,894.93万元,差额1.53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

  业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结余1,014.88 万元(含利息14.88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注3、根据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合计2,145.93 万元(含利息39.33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6,10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105.48万元,差额3.48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注4、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变更后)2,106.6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145.93万元,差额39.33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注5、上述表格中“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7,146.35万元与“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37,146.34万元的差额0.01万元,系四舍五入所致尾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