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1、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持有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上饶燃气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燃气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上饶燃气前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169号1-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所需资金,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本次申请燃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和上饶燃气的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公司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正式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上饶燃气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但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了满足上饶燃气发展业务的资金需求,同意为上饶燃气本次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9,0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7.7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1%,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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