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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13日,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均为因关联租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议案关联董事彭海琴回避表决,已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凤凰股份

  基本情况:凤凰股份成立于1986年04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73928W,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法定代表人为文建锋,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凰股份的资产总额为219,387万元,净资产为87,08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9,294万元,净利润为9,5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凤凰股份为公司股东深圳市凤凰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明成物业

  基本情况:明成物业成立于2016年9月19日,注册号为91440300MA5DL6YN3J,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凤凰山大道御林山景4楼12号,法定代表人为文献辉,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明成物业的资产总额为2,222万元,净资产为27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82万元,净利润为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成物业为凤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3、凤凰物业

  基本情况:凤凰物业成立于2006年12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6641662R,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凤凰山大道88号二楼(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文卫洪,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清洁服务、绿化服务、机电及空调设备的上门维护、室内水电及家电的上门维修;餐饮投资(具体投资项目另行审批)(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机动车停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凤凰物业的资产总额为8,263万元,净资产为7,22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328万元,净利润为3,0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凤凰物业为凤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相关关联交易采取市场定价,严格按照业务合同执行。上述关联方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目前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凤凰股份、明成物业及凤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为物业租赁及因物业租赁引起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等费用支付。公司与凤凰股份、明成物业及凤凰物业的物业租赁及相关服务费用定价水平与当地价格水平相符。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相关交易行为均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需求,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相关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理需求,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相关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批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需求,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海琴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审议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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