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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6          证券简称:乐惠国际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惠国际”)于2020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865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59,514.15元,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由21,400万元调整为14,408万元,结余的6,992万元资金投入乐惠国际全资子公司宁波精酿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精酿谷”)的“大目湾项目”,同时将“酿造与无菌灌装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乐惠国际变更为宁波精酿谷,实施地址由原来的象山县贤痒镇小蔚庄地块2-1地块变更为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涉及政府立项、环保、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诸多复杂事项,项目完成时间无法准确预期。

  为了更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本项目分为二期投入和建设,第一期核心项目厂房、仓库等已经竣工、主要设备完成安装和调试,已经实现初步可使用状态并投入试生产,第二期辅助项目也正在与相关政府审批机构推进落实,但受疫情影响二期项目的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延误。

  四、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0月30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将“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0月30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生物过程装备生产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变化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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